陕西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境内分布着5.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近年来,陕西法院系统通过构建“司法审判+保护修复+文化传承”一体化保护模式,为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提供法治力量。
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司法裁判传递文化保护理念。2025年3月21日,“刘某倒卖文物,梁某、陈某盗掘古墓葬案”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审理中,被告人刘某对其长期收购盗掘文物的事实和被倒卖文物的去向拒不交代,导致案涉文物难以追回,情节特别严重,最后合议庭通过‘口供印证+混同辨认+细节还原’模式建构完整证据链,依法作出裁判。”承办该案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朱爱琳说。
“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文化传承的法治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介绍,近3年来,陕西法院共审结倒卖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等犯罪249件,判处被告人863名。
坚持依法惩治与协同共治并重,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跨部门协作,合力保护文物。2021年10月,洛川会议纪念馆因连续强降雨遭受损害,其中警卫队旧址3号院窑洞的窑邦、窑背坍塌。由于灾后纪念馆未对文物进行有效修缮,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向纪念馆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然而截至期满,检察院也未收到回复。跟进调查后发现,窑洞仍处于坍塌状态,于是检察院将案件根据管辖移送并提起诉讼。经审理,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纪念馆主管部...
强化司法保护宣传,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司法实践。在明清古村党家村,韩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干警在司法保护基地门前支起了宣传点。“2023年10月,我们在党家村设立古民居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地域文化与旅游经济协调发展。”韩城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延岚介绍,“法院将司法保护基地作为党家村的一个旅游点,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彩页,增进游客对韩城风土人情及文化生态的了解。”